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制度发布通告
二〇一九年 第九十二号

《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版次:1)已经公司党委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版次:1


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中核(江西)矿冶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江西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推动理论武装工作深入开展,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核江西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是中核江西集团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职理论学习的重要组织形式,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性修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要途径。

中核江西集团党委要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第三条 中核江西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政治学习为根本,以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首要任务,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以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为目的,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坚持依规管理、从严治学。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核江西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中核江西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扩大到机关部门的负责人及所属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第六条 中核江西集团党委对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主体责任,对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负领导责任。党委中心组设组长和学习秘书,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中心组组长

党委书记担任中心组组长,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党委副书记代行职责。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和推荐书目,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副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副组长,是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

(二)学习秘书

党群工作处负责人担任学习秘书,主要职责是按照组长、副组长的要求,提出年度学习计划设想,指导做好年度学习计划的落实工作。做好学习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党群工作处工作人员应当协助学习秘书共同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第七条 党委其他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觉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担相应职责。

第八条 党群工作处负责起草年度学习计划,根据学习计划安排每次学习内容,组织提供学习材料,联系辅导专家,做好学习的记录和考勤,建立学习档案;总结学习经验,通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同时向上级组织报告学习情况,牵头组织调研活动。各部门负责相关领域学习材料准备,列席有关议题学习。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和要求

第九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包括: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论述以及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核工业改革发展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党和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学习掌握国际、国内形势,分析判断核工业发展的趋势。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弹一星”精神、核工业精神、新时代中国铀业精神和企业文化。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和核工业发展史、核地矿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以及深化国企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科技创新、资本运作、防范风险、危机处理、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品牌等方面的知识。

(九)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十)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十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可以通过以下适当形式,开展切实有效的学习活动:

(一)集体学习研讨:将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互动交流。

(二)个人自学:党委成员根据形势任务的要求和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工作需要和本人实际,明确学习重点,研读必要书目,下功夫刻苦学习。

(三)专题辅导:以中心组成员自己学、自己讲为主,适当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

(四)深入一线:中心组成员要把理论学习与深入基层结合起来,针对问题,深入群众,扎实开展研究,深化理论学习,解决实际问题。

(五)参观学习:可组织到有关单位实地参观,调查了解情况。

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等学习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学习,拓展学习渠道,提升学习效果,留下学习印迹。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结合公司实际,创新学习方式、改进学习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一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把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作为做好一切工作的看家本领,把学习党的基本理论与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结合起来,把握精神实质,掌握精髓要义,做到学懂弄通做实。

(二)坚持学以立德、学以修身、学以益智、学以增才,把提高理论素质与增强党性修养、提升工作本领结合起来,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锻炼,提高精神境界。

(三)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紧密结合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紧密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有效的政策举措。学习理论贵在精、贵在管用。坚持问题导向,提高运用党的基本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应当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和表率作用,自觉学习、带头学习,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带动全体党员大兴学习之风。

(五)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时间和质量,每年应当集中一定时间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倡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

第四章 学习管理、考核与问责

第十二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年度学习计划由中核江西集团党委审定后施行,并报送上级党组织备案。

第十三条 中核江西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接受中国铀业党群工作部等有关部门的督查考核,并对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督查可以采取自查、抽查或者普查等方式。考核可以结合党组织负责人述职述廉和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进行。

第十四条 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中国铀业党群工作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部要向中核江西集团党群工作处报送党(总)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党群工作处每年通报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第十五条 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对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不力、出现错误倾向产生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问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所属单位党委、党(总)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可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

第十七条 参考依据

(一)《中国共产党章程》(2017年10月24日)

(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三)《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17年1月30日)

(四)《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办法》(二○一八年第一二六号,版次:4)

(五)关于印发〈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组关于新时代加强核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报告意见〉的通知》(中核党发〔2018〕92号)

(六)《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党委工作规则》(二○一八年第四号,版次:1)

(七)《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二○一八年第四十五号,版次:1)

(八)《中国铀业有限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实施办法》(二○一九年第十三号,版次:3)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核江西集团党群工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2月31日印发